2025年11月6日晚间,涂料行业知名企业龙佰集团(002601)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诉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最新进展。
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刘建良、赵泽权、江书安因盗窃“大型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技术”并向同行输送,分别被判处6年至7年有期徒刑,合计罚金3200万元,已追缴违法所得超2200万元.
另有两名涉案人员潜逃被通缉,案件民事追责同步推进。楚雄州中院审理认为,三人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相关条款,结合三人犯罪情节、退赃情况,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建良,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200万元,刑期自2025年6月18日至2032年5月2日;
被告人赵泽权,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000万元,刑期自2023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
被告人江书安,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1000万元,刑期自2025年2月14日至2031年2月13日。
同时,被告人刘建良、赵泽权、江书安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232.05064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赵泽权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7.2020万元、被告人江书安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370.747358 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龙佰集团在公告中透露,经公安机关侦查,堪振华、刘福东二人涉案嫌疑重大,但案发后已潜逃,目前公安机关已发布《悬赏通告》展开通缉,二人仍未到案。
早前的2025年10月14日晚间,龙佰集团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因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秘密遭到侵犯,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诉讼将前高管刘某良、江某安、赵某权及河北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索赔经济损失13.01亿元和维权合理开支1000万元,金额共计高达13.1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