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接》理事会单位



理事长:



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章锋



副理事长:



曹建强    苏州市胶粘剂厂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士学    三友(天津)高分子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以元    上海摩田化学有限公司         总经理 




理事:



胡高平    湖北奥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杜昆文    武汉市科达云石护理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粘接》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湖北襄樊胶粘技术研究所联合主办,面向全球发行的胶粘剂行业核心期刊(月刊)。它于1980年正式创刊,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全国石化业优秀报刊二等奖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刊、美国CA摘录刊物以及《中国化工文摘》收录刊物。创刊30余年来,《粘接》杂志得到了卓仁喜、益小苏、杨栩等40多位专家的倾力支持,他们一道倾力保证了杂志的学术权威性和行业影响力。



     为进一步发挥《粘接》的品牌优势和引导作用,加强行业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之间的相互联系与支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粘接》理事会建设,吸引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胶粘剂及上下游相关产业企事业单位加盟,团结和引导行业内企业遵守国家法规及行业规划和政策,聚合资源,推动中国胶粘剂和粘接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为中国胶粘剂行业的共同发展服务,为中国胶粘剂行业的繁荣和壮大做出贡献。



     诚邀您的加入!



                                           《粘接》杂志理事会



                                      



   附:《粘接》杂志理事会章程









《粘接》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粘接》(Adhesion in China)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国胶粘剂和胶带工业协会、湖北襄樊胶粘技术研究所联合主办,面向全球发行的胶粘剂行业核心期刊(月刊),1980年创刊,是中国胶粘剂行业创刊最早、影响最大的科技期刊。



第二条  为进一步发挥《粘接》的品牌优势,加强《粘接》与行业内的企事单位相互支持及紧密联系,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粘接》理事会。理事会的宗旨是广泛团结行业内企业遵守国家法规及行业规划和政策,聚合资源,为推动胶粘剂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而开展各项活动,促进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



第三条  理事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以《粘接》为中心纽带,由全国胶粘剂研发制造企业及产业上下相关的优秀企事业单位,按自愿平等的原则组成的。理事会理事入会资格:在本行业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细则相应权利和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本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成员由理事单位派出,每个理事单位派出一名理事(原则为理事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



第五条  申请加入单位应填写《粘接》理事会会员申请表,经《粘接》杂志社审核确认并交纳会费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任期一年,可连任。凡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费用的理事,视为自动退出。



第三章 理事单位的权利

第六条 所有理事单位可获《粘接》理事会颁发的任职铜牌和证书。



第七条 凡参加本杂志社组织的有关胶粘剂技术及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以及各种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均按理事待遇享有相应优惠。



第八条  免费享有杂志社提供的相关资讯服务,公司重大新闻可免费在杂志和杂志的微信平台上发布。



第九条 优先刊登理事单位推荐的符合本刊质量要求的论文。



第十条优先享有参与《粘接》杂志开展各种活动宣传机会.

第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类别、资格及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见下表:






 第四章 理事单位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认并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协助、参加理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十二条  对《粘接》办刊、办网及理事会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和促进杂志和网站质量提高。

第十三条  应维护、树立《粘接》的声誉及形象,不得损害《粘接》利益。



第十四条  配合杂志提供本单位“企业介绍”和“产品宣传”的文章或图片资料。



第十五条  组织推荐相关的技术论文和行业信息给《粘接》杂志。 

第十六条  按期缴纳会费,入会会费标准:理事长5/元;常务副理事长3万元/年;副理事长2万元/年;常务理事1万元/年;理事0.5万元/年。



第五章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粘接》杂志理事会决议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粘接》杂志社。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粘接》杂志理事会



                                                                       20131030